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9年度公告
点击:1642次        加入时间:2010-03-22         设置字体大小 设置字体

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规定,经审计确认,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,现将全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:

一、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

2009年度全市有46.9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,其中: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35.1万人,封存11.8万人。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0.02亿元,比上年增长23.4%。截止2009年底,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8.7亿元。

2009年度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2.4亿元,其中:离退休等销户支取2.2亿元,职工购建修房支取5.9亿元,偿还住房贷款支取 4.1亿元,其他支取0.2亿元。200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额占当年归集额的61.4%。截止2009年底,累计支取55.9亿元,归集余额52.7亿元。

二、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

2009年度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056户,金额23.5亿元,比上年增加12.3亿元。截止2009年底,累计向62771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83.8亿元。

2009年度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回10.7亿元,比上年增加2.6亿元。

截止2009年底,累计收回贷款40.9亿元。贷款余额42.9 亿元。

三、国家债券购买情况

在优先保证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的前提下,2009年度全市购买国债1350万元。截止2009年底,国家债券余额2.3 亿元。

四、住房公积金增值情况

2009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营运净增值10110.3万元。根据规定,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652.72万元,提取中心管理及专项费用4598.98万元,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29.78万元,待分配增值收益476.11万元。